輔具補助

發布日期:2021-08-23

身心障礙者職務再設計簡介

身心障礙者常因環境或身心理限制,在職場上遭遇歧視或較差勞動條件等就業困境。此時,若能妥善運用輔具或無障礙環境改善,便能有效提昇身心障礙者工作效能,使其融入勞動市場。

「職務再設計」,意指協助身心障礙者順利進入職場及穩定就業的服務措施,不論雇主或有就業需求的身心障礙者,皆可申請此服務。為了落實職務再設計理念,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依據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就業服務法,訂定相關法規,包含「身心障礙者職務再設計實施方式及補助準則」或「推動身心障礙者職務再設計服務實施計畫」等,
詳細內容請請連結【輔具資源入口網-相關法令-關鍵字職務再設計查詢結果】

依據「推動身心障礙者職務再設計服務實施計畫」,身心障礙者職務再設計項目包含,改善職場工作環境、設備或機具、調整工作方法、提供就業所需之輔具等。同時,由專案單位協助辦理申請案之開案訪視、評估試用、協助執行、輔具訓練到結案追蹤與回收再利用等,以協助身心障礙者增進工作效率和穩定就業。

補助範圍包括下列各項改善項目或方法所需費用:

(非屬協助排除身心障礙者、中高齡者或高齡者之就業或工作障礙事項;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五十七條第三項規定之公共建築物,依法應改善;職業安全衛生法所規定之雇主責任,若符合以上三個條件之一則不予補助。)
(一)改善工作設備或機具:為提高個案工作效能,增進其生產力,所進行工作設備或機具之改善。

(二)提供就業輔具:為排除個案工作障礙,增加、維持或改善個案就業能力之輔助器具。
(三)改善工作條件:
1.為改善個案工作狀況,提供必要之工作協助,如職場適應輔導、彈性工作安排等。
2.為身心障礙者就業提供所需手語翻譯、聽打服務、視力協助或其他與工作職務相關之職 場人力協助。
(四)調整工作方法:透過評量分析及訓練,按個案特性,分派適當工作,如工作重組、調派其他員工共同合作、簡化工作流程、調整工作場所等。
(五)改善職場工作環境:為穩定個案就業,所進行與工作場所環境有關之改善。
(六)為協助身心障礙者就業有關之評量、訓練所需之職務再設計服務。

申請條件:

受雇者或雇主有以下情形之一者,得檢具申請文件向所在地地方政府申請身心障礙者職務再設計服務:
(一)有意願提供身心障礙者就業機會,於辦理招募面試作業時,需要評量工具或相關專業人力協助。
(二)身心障礙者因生理或心理功能之限制,無法達到預期工作績效。
(三)身心障礙者初進職場,有職務再設計之需要。
(四)身心障礙者工作上需要輔具或其他與工作職務相關之職場人力協助。
(五)身心障礙者工作地點變更或職場遷移。
(六)身心障礙者因職務調整或工作流程變更,致工作有困難。
(七)因職業災害致身心障礙者重返職場或轉換工作。
(八)身心障礙者接受以就業為目標之職業訓練,而有職務再設計之需要。
(九)身心障礙者居家就業,而有職務再設計之需要。
(十)經醫療院所診斷為失智症,且尚未取得身心障礙證明者,有就業意願,而有職務再設計之需要。

由於各縣市專案單位之執行方式稍有不同,詳細申請流程,請參考各縣市政府勞工主管機關洽詢服務窗口、勞動力發展署各分署及各委託設置職務再設計專案單位公告之資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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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勞動力發展署各分署及委託設置職務再設計專案單位

◎北基宜花金馬分署(另開新視窗) ◎北基宜花金馬區職務再設計專案單位 -國立陽明交通大學ICF暨輔助科技研究中心(另開新視窗)◎高屏澎東分署(另開新視窗) ◎高屏澎東區職務再設計專案單位 - 國立高雄師範大學(另開新視窗)◎桃竹苗分署(另開新視窗) ◎桃竹苗區職務再設計專案單位 - 社團法人臺灣職能治療學會(另開新視窗)◎中彰投分署(另開新視窗) ◎中彰投區職務再設計專案單位 - 彰化縣輔具資源中心(另開新視窗)◎雲嘉南分署(另開新視窗) ◎雲嘉南區職務再設計專案單位 - 雲林縣輔助器具資源中心(另開新視窗)